关于公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举报方式的公告
5◆★.是否存在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已验收★★,已竣工迟迟不验收◆◆★,或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等问题;
3.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用等问题;
6.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虚报冒领、骗取套取问题;
1.是否存在项目谋划论证不足◆★,规划设计不科学,盲目决策,脱离实际◆◆■★★、违背群众意愿,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4★■.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等名义贪占套取财政资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安排部署要求■★★,宣传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推动专项整治有效开展★■■。现将专项整治内容及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提供问题线索。
联系电线 监督电话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八一街29号 邮编★◆◆■★:033000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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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报材料尽可能详尽,如提供问题线索所涉人物事件、合同档案、交易记录、影像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3◆■.是否存在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审批结果,安排项目等问题;
聚焦2023年以来的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和帮扶车间务工就业稳岗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农业社会化生产托管服务资金和生猪全产业链试点(保险+期货)项目资金以及乡镇财政资金★◆◆■★★。
(三)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