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印发意见 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聚焦推行帮扶精准的就业公共服务模式★◆★■■★,《意见》指出,完善发现识别机制★◆★◆★■,主动、及时将服务对象纳入就业帮扶范围。实施求职就业画像◆◆★★,综合采取面对面倾听交流■★◆、运用职业素质测评工具等方式,精准判定其就业困难类型和程度,开展分层分类服务。强化后续跟踪回访◆◆◆■★★,及时调整就业服务策略。
此外,《意见》还对开展前瞻性研究、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宣传引导提出要求。
聚焦完善功能完备的就业公共服务内容,《意见》强调■◆◆◆■,全面发布就业信息■◆★★■,精准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广泛组织■■■◆■“小而专”现场招聘会★■★◆。加强专业化创业服务功能建设,推进培训■◆、孵化、服务协同。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模式◆★■◆■,高效落实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失业管理,扎实做好就业援助■★。
聚焦打造基础巩固的就业公共服务格局◆◆◆★■★,《意见》要求,提升市县综合服务能力,提供全链条就业公共服务★★★◆。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中落实◆◆◆★★,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强化一线人员队伍建设,打造区域性就业公共服务人员训练基地◆★■■■★。扩大社会力量服务供给■◆◆。
聚焦强化数字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方式,《意见》明确◆★◆■,加强就业信息资源库建设,加快建立全国集中管理、部省协同联动、数据实时更新的工作新模式。推进“人工智能+就业◆◆■★”应用,优化智能化就业服务平台,打造数智就业服务模式。强化就业大数据分析利用,支持开展重点群体精准化帮扶◆◆★◆■、就业形势智能化研判◆◆。
聚焦健全均等普惠的就业公共服务机制,《意见》提出◆■,明确属地服务责任,为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地就近提供就业公共服务◆◆★◆★。统一服务事项标准,制定省级统一的服务清单,推行全国统一的标识标语等视觉识别系统。合理布局国家公共就业服务区域中心,深入开展就业公共服务合作◆■■,促进区域服务协同★■★■★■。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条服务举措,进一步健全均等普惠■★■★◆、功能完备、帮扶精准◆■■◆★、基础巩固、数字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