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青山湖区财政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的公告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需对举报事项真实性负责。财政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
电话举报■■◆;信箱举报★◆:举报信箱设在青山湖区财政局519室门口;来信来访:南昌市南京东路699号青山湖区人民政府主楼5楼(邮编:33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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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集中整治成果★★■◆★■,拓宽监督渠道◆◆★■★★,深挖腐败问题线索。财政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青山湖区财政局集中整治问题举报方式■■★,具体如下:
原标题:《关于公布青山湖区财政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的公告》
1、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等问题;2、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3、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等问题;4◆★◆★◆◆、工程项目资金、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资金管理等问题;5◆★★◆■、财政暂存暂付款清理等事项◆■;6◆■◆★★、以广告宣传费、环境整治费、办公费、餐费■■◆◆、招商引资费★■★◆★◆、征地拆迁款■★◆◆、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津补贴■◆◆◆、差旅费等支出违规套取、私分乡镇财政资金等问题。